关于推荐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推荐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见附件),现面向全省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和申报要求及条件均以省教育厅通知和项目推荐书填表说明为准。
二、根据教育厅限项申报要求,我校各单位申报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数之和最多为2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将填写后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或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2018(A)》、《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2018(B)》纸质版,上交到所在学院(具体要求由所在学院根据院内评审要求而定)。
2.学院初审、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申请书(A)》纸质版一式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项目申请书(B)》纸质版一式二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5日下午17:00前报送到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A或者B)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提及的文件和表格均可在附件中下载。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的项目组主要参加人员信息和使用的相关材料应提前征得其同意。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成果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有在研省教育厅项目的老师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的其他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而没有申报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予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
2.科技类项目在校内初评上交材料时可不进行科技查新,待通过校内初评后要尽快进行查新(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3.科技计划项目请按照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申报书中的研究类别应明确填写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未写明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书首页上的编号处不用填写,附件中需要附项目负责人的代表性论文(3篇以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首页,其他附件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是否附上。B版中不得出现申报学校、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若有,请涂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科技计划项目联系人:李新民 1207室 8985069 dzxykjc@126.com;
人文社科项目联系人:李广涛 1211室 8985639 dzxyskc@163.com
附件.rar 科 研 处
2018年2月8日